一、国有股权的持有情况
截至2023年底,国资公司作为自治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唯一承接主体,共计代持全区31户社保基金划转企业股权。其中,自治区级社保基金划转企业14户;盟市级社保基金划转企业15户;旗县级社保基金划转企业2户。31户社保基金划转企业遍布区内外8个盟市:呼和浩特市(18户)、包头市(3户)、鄂尔多斯市(3户)、巴彦淖尔市(2户)、呼伦贝尔市(2户)、北京市(1户)、锡林郭勒盟(1户)及兴安盟(1户)。自治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各股权划转企业名单及对应持股比例详见附件。
二、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底,自治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共计划转国家资本139.28亿元,国资公司作为承接主体,代持社保基金股权对应享有的权益价值为375.89亿元,较划转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享有的306.54亿元权益价值,增加69.35亿元,增长22.62%。
三、年度分红情况
截至2023年底,自治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专户累计收缴划转企业股权分红现金收益8,755.15万元。其中,2022年完成股权分红收缴2,031.13万元;2023年完成股权分红收缴6,724.02万元。